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六项举措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森林法》
为扎实有序做好新修订《森林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云南省林草局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实施 新修订森林法的通知》(林办发〔2020〕19号)的要求和指导下,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六项措施,要求全省林草部门抓好落实。
深入开展学习培训
把《森林法》作为林草主管部门普法、培训的重点,通过学习国家林草局解读文章、学习法律释义、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各级林草部门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扎实做好宣传普及
突出宣传法律确定的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保育结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重点宣传法律修订的主要内容。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通过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使林业经营者熟悉法律,学会正确运用法律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提高全社会参与保护森林、造林绿化的意识。
抓紧完善配套规定
为保证相关制度的有效落地,增加法律的可操作性,做好相关制度衔接,要全面开展涉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地方性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清理工作,统筹做好“立改废”工作。
依法梳理调整行政许可事项
按照新修订《森林法》规定,对现有涉林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认真梳理,确保自2020年7月1日起按照修订后的规定执行,以及许可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加强监管考核
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充分运用森林法赋予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的监管手段,破解监管实践难题,切实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的监管职责。要以考核为抓手,通过考核各州、市、县、区的森林覆盖率等发展目标,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加大执法力度
要按照新修订《森林法》有关林业行政执法的新要求和森林公安职能“不增不减”的精神,结合《行政处罚法》有关行政处罚机关的规定,推动林草执法队伍建设和发挥森林公安作用相结合,提升执法能力和素质,做到有案必查必追,有违必处必究,提高法律的威慑力,确保森林法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