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本网讯 通讯员 陶薇玮
普洱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央、省的相关要求和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稳步推进。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对州(市)依法治省(法治建设成效)考核中,普洱市位居全省前列。多个县(区)、单位和个人因在法治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了全国法律援助“贡献突出实施单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全国法律服务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坚持党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扎实有力
充分发挥市委在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普洱市委四届八次全会上,将“六个普洱”中的“幸福普洱”调整为“法治普洱”,全面加强了法治建设对普洱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保障促进作用。2019年,普洱市委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2次,普洱市政府常务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集体学习和干部任用宪法宣誓制度,广泛采取各种举措加强法治宣传,广大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纪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依法治市、法治普洱建设进程不断加快。
建章立制,依法行政机制更加健全完善
取得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权以来,普洱市委政府坚持将政府立法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制定出台了《普洱市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实现全市地方性法规“零”的突破;制定首部普洱市政府行政规章《普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为规范河道采砂,制定《普洱市河道采砂条例》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制定印发《普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标准规定(试行)》《关于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等,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高度重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实现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切实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确保证普洱市各项重大决策均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政府决策更加科学民主。
循法厉治,行政执法体系更加文明规范
依法依规推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30个市直部门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审查确认46个合法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区)同步完成。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均开通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持证执法人数6645人。全市行政执法机关通过“两法衔接”录入行政处罚案件2396件。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累计取消(含部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080项,调整329项,下放(含子项)33项,精简率达35.3%。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613项。共梳理“马上办、直接受理、最多跑一次”事项491项,“一部手机办事通”累计注册用户20.8万人、业务办理1.6万余件,“一网通办”事项1520项,网上可办达率85%以上。“信用普洱”收集数据24.31万条。认真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全市共清理出拖欠账款总额17.22亿元,已清偿10.82亿元,清偿进度62.84%(市本级和各县区清偿进度达到50%以上),清偿进度在全省州市排名第三位,8家“零清偿”拖欠主体和3家10万元以下无分歧欠款主体全部实现“清零”。普洱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31905户,企业登记当天(当场)办结率达93.52%;全面落实减税降费,2019年1-12月(1-11月税款所属期)全市减税降费共减免税费120,583.76万元。享受优惠政策减免,企业获得感不断增强。
健全机制,矛盾纠纷化解更加依法有效
着力健全化解纠纷机制,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正在形成。2019年,全市办理各类信访3343件次6008人次。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律师+政府法治人才的专业团队开展行政应诉工作。自2015新行政诉讼法颁布至今,普洱市政府共办理由行政复议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26件(由行政复议引起的诉讼案件,应诉主体为法制办和司法局,未经过行政复议的诉讼案件,应诉主体为相应的政府工作部门),仅有1件败诉,胜诉率为96%,居全省前列,政府的公信力得到彰显。积极打造普洱法治工作品牌。设立普洱仲裁委员会(澜湄国际仲裁中心)工作站,成功调解各类民商事案件140余件,受理案件87起,涉案标的8.2亿元,普洱仲裁逐渐成为法治品牌。普洱仲裁委被确定为全省唯一改革试点单位,公信力、影响力逐步提升,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仲裁工作逐渐成为我市的一项新的法治工作品牌。
强化监督,政府系统履职更加合法高效
制定全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对市、县(区)两级部分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类案卷153卷进行集中评查。全市新增行政执法督察员332名。自觉接受人大法律、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2019年,119件人大代表建议、174件政协委员提案面商率、办复率达100%,满意率达96.28%。深入开展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等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逐步实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2019实施审计项目402项,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37629万元,挽回(避免)损失26724万元。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工作的舆论监督,围绕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创建文明城市及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开展电视问政,强化了对政府工作的舆论监督,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