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开设12家境外分支法律机构 保障中国公民、企业“走出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云南网讯(记者 龙彦)4月16日,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赵祖平率队做客“金色热线”栏目时介绍,近年来促进和推动法律服务“走出去”,为广大中国公民、中国企业在境外开展生产经营、生活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是云南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中一项义不容辞的任务。
云南省律师协会会长万立表示,云南企业想要“走出去”,法律要先行,必须要了解周边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才能降低商业风险,并且把将会面临的法律风险尽量降到最低。“云南作为一个西南边陲的省份,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的倡议,在涉外法律服务方面,云南律师发挥了区位优势,把末梢变前沿了,取得了很多成绩,也得到了司法部和全国的认可。”
为充分保障广大中国公民、中国企业在境外开展生产经营、生活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云南在南亚、东南亚国家开设了12家境外分支机构:美国有1家,泰国有3家,老挝、缅甸、柬埔寨分别有2家,斯里兰卡有2家。
设立境外法律分支机构做了什么?设立境外法律机构的核心目的是为了保障云南的企业和公民在海外的合法权益,并在南亚、东南亚国家传递中国法律的“好声音”,树立云南律师的境外品牌。今年,云南境外法律分支机构还打算与南亚、东南亚国家通过双方的互联互访,与当地的法律服务机构、律师协会沟通交流,为云南的律师搭建平台、成立一些研究机构。
此外,万立讲到,云南省律师协会也在南亚、东南亚国家设立法律服务中心,充分发挥研究功能、编写国别报告,为云南到境外投资者和企业提供关于投资环境、风俗习惯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和保障,为中国公民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