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实行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
5月19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实行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显示,云南将实行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入围企业将获得多渠道融资、降低融资利率等系列优惠政策,以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稳步向前。
按照中央做好“六保”工作的有关要求,云南结合自身实际不断优化八大产业结构,深化“三张牌”内涵,着力培育若干万亿级、千亿级产业的重要决策部署,云南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文化旅游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现代物流、健康服务、绿色能源、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新材料、环保产业、粮油生产加工领域企业及云南省基础设施“双十”重大工程、“四个一百”重点项目、“补短板、增动力”省级重点前期项目实施企业。
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由企业自主向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分类申报。不过,申报企业需满足六个条件,包括工商登记注册在云南辖区内,疫情期间未停工停产或已复工复产;是云南辖区、行业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2020年内新增吸纳就业10人以上;对当地税收有重要贡献,企业相关人员信用良好等。同时,名单按“申报—推荐—审核—推送—落实—反馈”的流程进行管理。
对被纳入名单的企业,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部门结合职能职责,落实针对性授信和多渠道融资、降低融资利率和办理费用、贴息补助、降低担保费率、贷款风险补偿等政策措施。具体落实措施或操作办法以各牵头部门制定印发的文件为准。(首席记者 廖兴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