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强化法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本网讯 通讯员 周清忠 马毅
近日,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路政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规定,从强化路政法治建设定期分析研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指导等方面,进一步强化路政执法队伍法治建设。
作为一支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的行政执法队伍,省路政总队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为充分发挥党委在法治建设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总队和下属各支队党委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及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对执法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根据路政执法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制定和调整工作措施,不断提高路政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各支队定期对下属各大队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情况进行梳理和统计汇总,并上报支队党委研究法治工作的有关情况,层层压实责任,以压力促作为,对一定时间没有发生行政处罚案件的大队,要进行核实并说明理由。
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省路政总队要求各级路政机构进一步强化公开工作,统一公开渠道,办理的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一律通过总队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结合路政管理工作实际,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
针对少数路政执法人员存在的学习不够、法治素质和法律素养不高,执法案件办理过程中不重视规范程序、因循守旧,以管代罚等问题,省路政总队要求各支队要进一步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结合工作实际,灵活采用多种方式,经常性的组织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和讨论,并对执法人员准确适用法律依据、把握执法程序和法定期限等情况进行测试,定期组织执法评议和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升路政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水平,确保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