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迈入全国“信用交通省”建设典型省份行列 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机制初步形成
南网讯(记者 李承韩)2017年9月,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启动了全国“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通过三年的探索和努力,云南迈入全国“信用交通省”建设典型省份行列,“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机制初步形成。
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省交通厅逐年深化“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
抓平台建设,实现信息“一网归集”和“一窗公开”。以引入第三方参与的方式,省交通厅持续加大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公开和共享力度,通过“厅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全面归集、校验、审核、公开云南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范围涵盖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交通出行和安全生产等5大重点领域共72项信用信息数据。截至2020年8月底,已累计归集并向部信用平台报送数据526.91万条,在“信用交通”网站公示信息266.3万条,向云南省信用信息平台共享数据217.28万条。2020年以来,结合云南正在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将省级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道路水路运输等4个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整合升级,使多个信用系统整合为一个系统,并纳入全省智慧交通信息化重点项目予以推进。
抓重点领域,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实际应用。依法依规进行红黑名单对象认定并开展联合奖惩工作。已基本形成了涵盖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等领域的信用监管制度。坚持信用评价、信息公开、招投标“三联动”,将信用评价结果与工程招投标挂钩,严禁信用等级为D级的从业单位进入云南公路建设市场。将省内违法失信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列入“黑名单”进行列管,列管期间禁止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昆明市制定了出租汽车行业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和奖惩管理办法,出台优秀出租车驾驶员凭信用星级快速进入机场候客通道的奖励制度,各地积极推广“信易行”工作,推动信用惠民便企,促进了当地交通出行服务水平提高。
抓失信整治,鼓励开展信用修复。对违法违规次数较多的道路客运企业进行信用调查并约谈负责人,要求做出限期整改承诺。组织16个州(市)交通运输局对2019年度行业内市场主体公共信用评价结果为“差”的109家企业开展警示性约谈,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消除失信行为。对12家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弄虚作假失信行为进行处理并发布“不良行为记录”,于2020年上半年将41次一年内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的行为及其责任主体列入“黑名单”。把在公路水运建设施工过程中转包、违法分包和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2家企业列入信用状况重点关注对象名单,1年内禁止进入云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并建立了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交通运输失信主体按照程序开展信用修复。
抓信用惠民,拓展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度。2019年以来,在昆明、红河、德宏3个自贸试验区实行7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等17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优化审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