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结果显示“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得到有效落实
近日,记者从云南省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结果及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用水总量、用水效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这“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全数达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省政府授权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成云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对2019年度全省16个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工作报告和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并予以公告。
考核结果显示,2019年全省“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得到有效落实。一是完成用水总量控制年度目标。2019年度全省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208.89亿立方米,实际用水量为154.90亿立方米;二是用水效率控制基本完成年度控制目标。2019年度全省万元GDP用水量较2015年降幅为26.4%,超额完成降幅23.2%的年度控制目标;2019年度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降幅为42.9%,超额完成降幅为24.0%的年度控制目标;2019年度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控制目标为大于0.484,测算结果为0.485,完成年度控制目标。三是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完成年度目标。2019年度,全省454个水功能区双指标评价总体达标率为90.9%,其中西双版纳州、怒江州被列入考核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
近几年,我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考核工作顶层设计进一步优化,开合导向作用进一步显现。综合各州(市)自查、核查、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情况,对“三条红线”年度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经省考核工作组审议并报经省政府同意,确定了2019年度考核评价结果,16个州(市)考核平均得分为87.81分。其中,昆明、保山、楚雄、玉溪、红河5个州(市)考核等级为优秀,文山、大理、丽江、临沧、曲靖、西双版纳、德宏、普洱、怒江、迪庆、昭通11个州(市)考核等级为良好。
近年来,我省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国务院开展的对云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连续4年被评为“良好”。
发布会上,省水利厅对2019年我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进行发布:2019年云南省水土流失总面积为102136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5.92%。与2018年监测成果相比,水土流失总面积减少1253平方公里,下降1.21%。呈现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下降、水土流失强度为中度级以上等级的面积明显降低等特点,综合防治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