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检察机关持续做深做细“检察护企” 优化高质量发展法治营商环境
2024年以来,红河州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州委“337”工作思路,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抓手,找准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为“沿边开放开发示范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制定服务保障云南辐射中心前沿门户建设壮大口岸经济8条措施,进一步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与红河边境管理支队召开首次警检协作联席会议,联合制定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办法;会同河口海关缉私分局制定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细则,增强和凝聚打击合力。联合边境管理支队开展“打击跨境犯罪 维护边境安全”法治宣传,讲授跨境犯罪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接受法律咨询和违法行为举报;联合法院、公安等单位到边境县市及乡镇开展“巡回公诉进乡村”“4·15国家安全宣传”等普法活动,以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深入释法,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0余次,推动形成人人参与维护边境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我州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发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护航企业经营发展。出台红河检察机关保障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及“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持续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企业合规案件3件,对涉经营类犯罪的企业及其负责人督促开展合规整改,经第三方评估后对整改合格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起诉时提出依法从轻判处建议,引导企业合法守法经营;对2023年4家企业合规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促企业把整改真正落到实处;会同州工商联开展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库人员培训,提升专业人才履职能力。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认罪认罚等措施,在依法打击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同时,避免因诉讼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动态摸排正在服刑并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涉企负责人,对确因生产生活需经常性跨县市活动的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综合运用承诺报备和快速审批等措施予以确认,有效保障企业正常运转。
三、做实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涉企服务窗口,受理涉企控告、申诉和举报34件,通过专人受理、优化流转、快速办理,实现对涉企案件“一口受理”“一次告知”,畅通企业维权“绿色通道”。开展对“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和涉企刑事“挂案”清理,不断规范市场秩序和推进减轻企业诉累。加强对涉企案件立案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撤案1件。准确稳慎把握涉企刑事案件逮捕条件,加强审查社会危险性,对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予批准逮捕12人,决定取保候审18人。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开展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办理非法经营、假冒商标等犯罪案件28件、涉营商环境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4件,挽回企业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立足企业需求,常态化调研走访,开展送法进企,实地走访“石屏豆腐”“建水紫陶”地理标志保护情况,为相关企业提供“零距离”一站式法律咨询维权等服务11次,助力企业防范化解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知识产权、合同纠纷、融资担保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