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为环境资源审判提供样本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视察昆明市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建设情况。
视察组实地了解安宁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建设情况,并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汇报昆明市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建设工作情况。目前,昆明市实行专门法庭建设为主的“4+2”模式,共设立4个环境资源审判庭。
昆明市是全国最早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地区之一,对全国其他地区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建设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昆明积极推动环境资源案件专门审判,为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提供“昆明样本”。积极推动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协作形成环境保护的合力和社会共治体系。
首创由侵权人直接向环境公益诉讼救济专项资金账户支付赔偿金和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的责任承担方式,推动建立了昆明市“环境公益诉讼救济专项资金账户”。以恢复性司法理念为指导,建成5个“昆明环境公益诉讼林”;在审理非法采矿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首创“异地补植”模式;在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创立由被告向滇池水域增殖放流鱼苗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的责任承担方式。据统计,从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起至今年8月底,我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共受理案件8408件。(记者杜仲莹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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