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暖心政策送上门 助力残疾人就业创业
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残疾人就业扶贫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近日,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民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扶贫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就业帮扶、技能培训等方面,出台多项利好政策。
《通知》明确,各州市要充分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村组干部、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调查员”和残疾人需求状况调查大数据作用,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数据比对等方式,进行残疾人就业需求摸底调查,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防止因“疫”失业返贫。
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通知》从稳定就业岗位、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创建就业扶贫载体、就业援助等角度,明确了具体措施,如:对不裁残疾人员工的参保缴费企业,按照实际安置残疾人员工数和为残疾人员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给予一定的社保补贴和稳岗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创建残疾人就业扶贫车间,按照“残疾人示范就业基地”扶持标准给予扶持。
《通知》还提出,鼓励支持残疾人参加线上培训,在培训期间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
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方面,《通知》要求,各州市要通过电话、微信、探访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并主动反映因疫情造成的残疾人家庭基本生活困难情况。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 制度,并将疫情期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残疾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因监护缺失及托养服务机构暂时关闭导致家庭照护困难的残疾人,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并帮助协调相应的照护服务,协调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落实临时照护责任。(完)(韩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