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初步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省退役军人厅及时部署安排开展清理工作。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系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部门,按照要求,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省退役军人厅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机构改革后省退役军人厅承接省民政厅、省人社厅职能相关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经认真研究,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36件,均为继续有效。清理工作情况已按程序上报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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