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协同配合 推进公益诉讼
近日,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到普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就“云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开展重点视察。
视察组第一站来到我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案发现场——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娜允镇芒街村林地里的石场。据介绍,2016年12月,孟连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王某某等七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中发现,王某某等七人在未向县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地变更和征占用林地等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孟连县娜允镇芒街村新村二组南各府山林地开采取石,被毁坏和占用的省级公益林面积合计101.68亩。2017年8月29日,孟连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同时,一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孟连县人民法院庭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七被告缴纳了全部森林植被恢复费用以及鉴定费用共99.9万元。为确保调解协议的内容落实到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真正得到恢复,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和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持续跟进。在发现被毁坏林地恢复情况不理想的情况下,结合当地实际,普洱市、孟连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又多次与县林业和草原局研究,决定采取“异地森林植被恢复”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
随后,视察组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勐海县、景洪市,视察了公益诉讼助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古村落保护、古茶林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情况。在西双版纳州“中国亚洲象种源繁育及救助中心”,视察组了解到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开展的2020年西双版纳州检察机关生物多样性保护公众参与进万家专项行动有关情况。行动中,西双版纳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干警采取集中宣讲和入户走访的方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讲解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公益诉讼的含义,并给村民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在视察座谈会上,委员们就提高重视程度、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加强宣传教育和工作队伍建设等提出意见建议。省政协副主席高峰对我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要提高站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刻认识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整合各方力量,加强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强规范和做好统筹,形成长效机制;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深化群众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了解,提高群众的认知度与参与度;要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优化人员配置,妥善解决好影响公益诉讼工作发展的人、财、物问题,为依法履职提供坚强保障。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参加在西双版纳州召开的座谈会。他表示,对于委员们提出的具体意见,将认真进行梳理,能够立即办理的马上办理。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工作,争取把我省的公益诉讼工作做出特色、做出亮点,树立典型、形成经验。
省政协副秘书长杨华英、省政协社法委主任马继延参加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