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昌宁行”启动
11月15日,“云南省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昌宁行”启动。“云南省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昌宁行”活动由云南省法学会、省司法厅、团省委主办,保山、昌宁两级法学会、司法局、共青团承办。保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绍才宣布活动启动,省法学会秘书处处长李广益出席启动仪式,昌宁县委书记苏格非致辞。
苏格非在致辞中指出,近年来,在保山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法学会的大力关心支持下,昌宁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推进法治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坚持用法治促发展、靠法治保稳定、以法治惠民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苏格非强调,开展“云南省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昌宁行”活动,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持续深化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重要载体,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找准差距、补齐短板,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县树立法治意识、培育法治文化、提升法治素养、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提高昌宁法治化水平;他表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在省、市法学会的关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不断探索法治文化宣传的新方法、新手段、新渠道、新载体,推动昌宁治理体系、治理能力迈向现代化、再上新台阶。
启动仪式结束后,参加启动仪式人员先后深入县人民法院、田园镇右文社区、县城市综合展馆、田园镇达丙社区、昌宁县第三中学进行考察调研。
在调研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共同探讨传播法律思想、培育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的新方法、新举措。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以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站位,做到知行合一,积极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中去,整合力量,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
本网讯 通讯员 李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