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获取优质版权成行业共识
国家版权局日前在其官网公布了2014年度第二批重点影视作品预警名单,名单中均为热播、热映的重点影视作品。名单是按照《国家版权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传播作品版权监管工作的意见》及国家版权局版权重点监管工作计划,根据相关网站上报的获得作品授权的情况公布的。
名单中公布了36部作品的权利主体、作品类型、授权形式、授权期限,以及分销、置换情况。国家版权局要求相关网站应对名单内的作品采取以下保护措施:直接提供内容网站未经许可不得上传预警名单内的作品;用户上传内容网站应禁止用户上传预警名单内的作品;提供搜索链接网站应仅提供正版授权网站的搜索结果及跳转链接服务;电商网站及应用平台应加快处理预警名单内作品权利人关于删除侵权内容或断开侵权链接的通知。
靠侵权盗版野蛮成长的时代一去不复返,若想在未来的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核心竞争力就是优质自有版权内容。
在互联网视频行业发展的初期,盗版侵权屡见不鲜,部分视频网站游走于灰色地带,通过汇集盗版视音频作品,获得点击量,聚拢人气,积累原始资本。然而,今时不同往日,伴随着我国振兴文化产业政策的推进,加强版权保护已被提升到国家战略发展层面,文化单位从业者的版权意识快速觉醒。
版权作为无形有价资产,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可,版权创收也不再是“投资大,回报周期长”,它变得看得见摸得着。例如《舌尖上的中国》、《2014巴西世界杯》、《我是歌手》、《爸爸去哪儿》等一批优秀节目通过版权交易,立竿见影地获得了巨额收益,逐渐打破文化传媒单位依靠广告收入生存的单一模式。在此共识下,传统纸媒、广播、电视媒体纷纷成立中心级版权管理部门,积极研发建设版权管理系统,把版权管理工作视为战略发展核心,统筹管理、经营、开发优质自有版权资源。互联网媒体则通过上市融资,重金购买、储备大量正版热播视音频节目资源,并开始尝试自制节目,迅速转型,将自己打造成网络电视台。
侵权成本增加 盗版者应却步
快播的2.6亿元巨额罚单,曾激起大家褒贬不一的讨论,有人认为处罚过重,但笔者认为这是我国文化产业振兴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案。盗版现象屡禁不绝的根本原因在于侵权成本过低,央视斥资数亿元从国际足联获得中国内地地区独家转播权和分授权权利,搜狐视频斥资1亿元拿下《我是歌手》第二季网络独播权,爱奇艺斥资过亿拿下《爸爸去哪儿》第二季网络独播权,这些巨额的投入如何得到回报?版权保护必不可少,但在我国对于知识产权领域的行政处罚金额没有统一的标准,绝大多数视音频侵权案件,最终仅以赔偿区区几万元人民币了事,殊不知盗版给权利人带来的损失远远大于此,如此一来,使得很多盗版者肆无忌惮,变本加厉,严重损害了权利人的利益。快播一案,为盗版者敲响了警钟,为创作者注入了动力,为投资者增强了信心,有利于文化产业大繁荣。
保护需加强 运营能力待提高
当下,世界范围内影视版权国际贸易十分繁荣,打开电视或网络可以看到大量来自美国、英国、印度、韩国的优质视音频资源。除了电视剧、电影整体引进外,我们还大量引进节目版式,如我们所熟知的《中国达人秀》便是引自荷兰,《爸爸去哪儿》引进自韩国,这些视音频资源都在我国传统电视、网络市场中占有相当大的份额,这些国家的文化创意产品为什么能够繁荣昌盛,能够将文化创意变成真金白银?有数据显示,在美国,仅电影产业每年就产生1750亿美元的收入,并为200万人提供就业岗位。这些都得益于完善的版权保护政策和成熟的版权经营开发理念。反观我们的文化创意产品能走出国门,传播中华特色文化的,并通过版权交易实现创收的却寥寥无几。原因何在?并不是我们没有优质内容,而是我们的优质内容存在版权瑕疵,加之国外版权制度比较严苛,若无详细版权凭证,别人不敢买。若想改变这种窘境,除了国家在立法方面加强版权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的创作环境外,各大文化传媒机构也需提升自身版权管理运营水平,首先要确保自制优秀节目资源版权的完整,其次要建立一支知道国外观众需求是什么,并懂得将我们的资源进行包装推销的专业团队。
总而言之,靠侵权盗版野蛮成长的时代一去不复返,现如今尊重版权,保护版权,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版权内容,已成为行业共识,若想在未来的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核心竞争力就是你手中大量握着的优质自有版权内容。(作者单位:中视瑞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作者:刘劲雄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发布时间: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