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抄袭“道歉潮”是版权普及课
“逻辑思维”因涉嫌“盗用”原创稿件而道歉,《中国企业家》杂志因未按规定使用稿件而道歉……微信上因抄袭问题引起“道歉潮”,近期媒体报道的事件,让人错愕,引人深思。当人们为微信强大的媒体功能欢呼之时,许多公众号缺乏原创的问题也暴露了出来。
“1人原创,99人抄袭”,事实不言而喻,自然说明原创之难。然而,对于在公共性和私密性之间“欲抱琵琶半遮面”的微信号来说,朋友圈里的转发已司空见惯。其基本逻辑,是人情化的,是朋友圈里的事,确实很难让人上升到维权的程度。原创似乎失去了其本应有的庄严性,转来转去,相互点赞,图个乐呵。但继续抱持如此态度,显然已不适应新媒体的发展。
有关数据显示,在日常使用中,76.4%的用户会使用朋友圈来查看朋友动态或进行分享,每天朋友圈内仅分享链接内容的次数已经超过30亿次。在媒体报道中,在粉丝数上万的公众号中发布一篇软文的价格,从百元到5万元不等,而文章末尾的小广告,也是很多“大号”的收入来源之一。既然已出现了微信公众号的媒体化运营、高达数万乃至更多粉丝的关注以及挂载广告成为可能,微信公众号跨越边界进入权益分割,也是必然。
各种公众号、微店逐渐兴起,新媒体功能的整合确实让人兴奋。在传播知识、参与日常生活的同时,它们也在悄悄地改变着人们的思维和生活方式。缺乏原创是文化难题,倘若不是突然冒出这一系列的“道歉”来,“山寨”内容或许仍将被人熟视无睹。“道歉潮”说明,新媒体不是能浑水摸鱼打太极的地方,它亟待也应该有清晰的权益保障机制,无论是观念还是技术上。但我更关心的是另外一种可能,基于微信对日常生活的贴合度,有没有可能在此类“道歉”之上,形成一种全民的版权普及,恰恰很值得思考。
网络女性情感专栏作者杨冰阳自称,至少被8个微信公众号冒充同名同头像账号,并被抄袭了500多期原创内容。公众号“六神磊磊读金庸”也被“李鬼”号抄袭。更多的情况是不署名、不标注来源等行为。究其原因,一是微信原本的社交工具性质,让人并未跟上新媒体的思维;二是相应的技术或机制仍有待完善,如举报、取证、处理等流程。随着新媒体的发展,其得到改进和完善可以预见。尤其是微支付等的功能整合,当新媒体付费订阅也成为可能,它们甚至有可能倒逼人们的生活习惯,让保护原创成为一种新常态。从这个角度讲,微信抄袭“道歉潮”的出现,折射了问题,却是一个好的动向。因为它其实给人们上了一堂内容使用的普及课。
作者:关戈 来源:中国艺术报 发布时间:2015年2月4日